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4月22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310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谢晓娟主持。
谢晓娟院长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辽宁大学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她指出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并且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党员党纪学习教育。要聚焦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用党规和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纪律意识,在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作出应有贡献。同时,谢晓娟院长传达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院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学院特色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会议邀请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张波同志作报告。他在报告中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的性质、宗旨、修订的历史沿革及意义、如何贯彻执行进行了细致阐释,生动详细地解读了新版《条例》的中的重点条文及相关热点话题。他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党规党纪为“戒尺”,矫正思想和行动,在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大党员将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意义,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改学、以训助学,深入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锻造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