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就业资讯

安徽工业大学2021年度事业编制内专职思政课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来源:

招聘岗位:思政课教师

招聘人数:20人

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工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聘计划

专职思政课教师共 20 名,纳入事业编制聘用。

二级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硕士或博士毕业专业(代码)

学历

学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9001960

20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哲学(0101)、经济学(0201、0202)、政治学(0302)、法学(0301)、高等教育学(04106)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适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岗位要求;

(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具有本科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截止。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21年度事业编制内专职思政课教师应聘登记表》(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

3.发送《登记表》的同时,还须提供并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如下:

(1)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应聘者须提供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或研究生学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3)需放宽年龄(1986年12月10日至1991年12月9日之间出生)的硕士学历应聘者还需提供本科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海(境)外毕业研究生另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

上述(1)~(4)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4.邮件主题、《登记表》、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校名+应聘安徽工业大学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并发送至我校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gydxzp@163.com(“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初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通过学校主页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

1.应聘者来校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或研究生学制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需放宽年龄的应聘者还需提供本科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经历证明。

2.经资格复审,未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不予参加考试考核环节。

3.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总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考试考核。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等环节组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试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

3.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设立考官组,考官人数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成绩为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的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评定,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公布。

4.最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的 50 %、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

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学校主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审议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议同意后,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5-2311499。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校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0555-2311647。


版权所有 ©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