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丰,女,中共党员,法学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近年来,讲授《思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等课程。在《辽宁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发表论文10余篇,著有专著1部。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等课题10余项。获评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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