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教务处批准,本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期末考试(机考,不含艺术类学生)定于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6日两个下午进行。有关具体考试事宜如下:
1、各班级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见附表,望各学院教务干事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请于12月9日之前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联系人:赵湘雯,联系电话:62202337。
2、本考试形式为计算机考,请学生在考试时穿带鞋套。
3、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两种证件缺一不可。如丢失其中一种,请及时补办,或到相关学院开具含有照片的证明。对于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准予参加考试,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望各学院周知。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计算中心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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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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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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