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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水平,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省社科联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的通知要求,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为此,论坛组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理论、制度与实践”征文活动。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选题方向
专题一: 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进程与历史经验
专题二: 中国共产党百年进程中的理论创新
专题三: 中国共产党百年进程中的制度创新
专题四: 中国共产党百年进程中的实践创新
参考选题见附件
二、征文截止时间
2021年7月4日前
三、征文对象
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成果时间为2020年6月—2021年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征文要求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对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论述要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要求。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论文体现原创性,符合学术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3.倡导“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反对“长、空、假”的不良文风。论文要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4.申报材料及排版格式请参照省社科联官网学术活动月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
申报成果要紧扣学术活动年会主题。基础研究重学术前沿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研究重辽宁改革发展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所有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0000字。
本届学术活动年会,每个承办单位上报成果不低于20项,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所有申报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市组织的学术活动年会成果征集评审工作可参照组织实施。
五、申报提交材料
1.经作者单位和受理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成果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
2.研究成果,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参照《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中国知网筛查报告,个人提交筛查报告纸质材料1份,个人要签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重复率不超过25%。
4.佐证材料,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纸质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电子文本以扫描或拍照的形式提交(不要用PDF格式)。
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成果申报表》、个人筛查报告、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由上至下顺序排放。
六、征文报送与评奖
1.请各单位围绕“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理论、制度与实践”征文主题和征文选题指南积极组织征文活动,在2021年7月4日上午9: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3259364379@qq,纸质版送到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格式的说明,请申报者附件2-需提交材料以作者姓名+单位(如李某-辽宁大学)命名,邮箱或邮寄稿件请注明“2021辽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理论、制度与实践”字样。
联系人: 阎迪
联系电话:024-62202337
寄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院 阎迪老师收,邮编110036。
2.本次征文成果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将应邀参会,在学术活动当日予以表奖并推荐在学术年会大会上发言。
七、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的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1〕15号)执行。
2.本通知解释权在论坛组委会。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1.“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理论、制度与实践”征文参考选题
2.作者需提交的材料
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理论、制度与实践征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