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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通知
2015-12-03 10:57  

各学院:

 经教务处批准,本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期末考试(机考,不含艺术类学生)定于201615日、2016年1月6日两个下午进行。有关具体考试事宜如下:

1、各班级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见附表,望各学院教务干事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请于12月9日之前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联系人:赵湘雯,联系电话:62202337。

2、本考试形式为计算机考,请学生在考试时穿带鞋套。

3、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两种证件缺一不可。如丢失其中一种,请及时补办,或到相关学院开具含有照片的证明。对于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准予参加考试,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望各学院周知。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计算中心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 

崇山-考场及名单.xls 

附件2: 

蒲河-考场及名单.xls 

附件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机考时间安排(2015年12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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